介 绍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选择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您在我行办理业务期间,如对我行产品或服务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每一条意见,将及时与您联系处理。期待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投诉受理渠道 

  (一)营业网点。 

  您可在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或致电营业网点反映问题,或通过网点意见簿留言,后续由专人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二)客服电话。 

  您可拨打024-96178或024-43660136座席人员反映你的问题 

  ()总行通讯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2号,邮编117000 

 

  ♦投诉处置流程 

  (一)消费者通过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投诉渠道提出投诉。 

  (二)我行收到投诉后,将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处理。 

  (三)投诉处理单位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60日。 

  (四)投诉处理单位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的同时,会说明对消费投诉内容的核实情况、作出决定的有关依据和理由,以及投诉人可以采取的申请核查、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 

  我们将认真倾听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