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减免部分业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沈银发[2021]113号)要求,我行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部分柜面业务收费实施优惠或减免,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柜台渠道单笔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9折优惠。
二、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
三、2021年10月15日起,对办理“单位客户资金证明”业务的中小微企业免收询证手续费。
特此公告。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