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由我行发放的、由3-5户经济实力相近的商户自愿组合起来提供连带保证的小额贷款。
产品特点
1.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此品种的贷款期限为1年(含),;
3.贷款利率下限为同档次基准利率的2倍;
4.还款方式实行等额本息;
5.指定用途;
6.有经营实体的借款人经营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7.自愿组合,共担风险;
联保小组成员的资格
1.必须一个市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的没有直系血缘的商户和个体经营者;
2.从事本行业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有清晰的现金流资料可查;
3.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保证,自愿承担联保小组成员每个可能造成的贷款(包括利息)风险损失;
4.每个成员必须交纳风险保证金,并承诺如果联保小组各成员贷款(包括利息)出现风险损失,将用自己的风险保证金补偿;(保证金数额由当地分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额度)
5.联保小组成员的经济实力应相近,相互认可;
6.联保小组成员从事的经济活动自有资金不能低于40%;
7.联保小组成员在其他成员贷款没有还清时,不能退出小组;
8.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保小组组成程序
有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的成员填写联保小组成员资信调查表,向我行的办理机构会提出申请,经分社审贷委讨论同意后,上报本溪市商业银行审贷委。联保小组管理要求:
1.联保小组自愿申请组合,可委托市场管理办公室、社区或协会等组织或行业部门负责前期联保小组成立的初审工作,选聘组长,负责日常信息管理。商行信贷审查人员复审后受理贷款业务,进入贷款操作程序。小组成员申请贷款小组应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和有关家庭财产证明,经审查后复印建档。
2.联保成员实行连带保证责任管理。
3.小组成员授信总额度不能超过小组成员家庭净资产的70%.
4.小组成员每发生一笔贷款须将贷款额度的1%存入互保基金账户(专户管理),贷款结清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