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
福费廷
介 绍

  产品简介

福费廷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我行福费廷业务可接受的债权形式包括:信用证、汇票、本票、有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债权、IFC(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组织担保的债权及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工具。

  产品特点

福费廷业务在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固定利率的无追索权买断,有效满足客户规避风险,增加现金流,改善财务报表,获得提前核销退税等多方面综合需求。

1.无追索权买断。无追索权买断应收账款,使客户应收账款落袋为安

2.规避各类风险。客户将国家风险、买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全部转移给银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在没有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从银行获得融资。

4.增加流动资金。客户获得100%资金融通,将未来应收账款转化为当期现金流入,避免资金占压,增加现金流。

5.优化财务报表。客户在不增加银行负债情况下,减少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量,达到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6.提前获得出口退税。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福费廷业务,客户可以获得提前出口核销和退税,从而节约财务成本。

  适用客户

1.客户流动资金有限,需加快应收帐款周转速度。

2.客户希望规避远期收款面临的信用风险、国家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3.客户授信额度不足,或没有授信额度。

4.客户希望获得提前出口退税和核销。

  办理流程

1.客户与我行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

2.客户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3.取得对债务人的授信额度或确定转卖后,与客户签署《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4.债权转让。在客户持有票据情况下,将票据背书给我行;在无法取得票据的情况下,签署《债权转让书》。

5.贴现付款。我行取得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承兑/承付通知,或其他符合我行要求的债权凭证后,扣除贴现息和有关费用后将款项净额支付给客户。

6.出口贸易项下,为客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供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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