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 绍

   业务介绍

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贴现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并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是银行对企业的一项短期融资行为。
   服务对象

具有短期融资需求,并且愿意承担贴现利息的工商企业及其他法人。
   申办条件

1.贴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本溪商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交易前手必须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贴现申请人所持银行承兑汇票真实、合法、有效且未注明不得转让等限制条件;

4.贴现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到期还款能力。

  功能特点

1.手续简单,可随时办理;

2.利息支出相对于贷款利息而言,费用较低;

3. 贴现所得现金相对于票据使用更为灵活。

  办理流程

1.持票人向我行提交商业汇票、商品交易合同、发票等申请资料;

2.我行审查通过后,持票人与我行签订贴现合同;

3.我行将汇票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划入持票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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